海原县林业局内设机构
海原县林业局设有多个内设机构,每个部门承担着特定的职责:
1. 办公室: 管理干部职工学习与协调,收集林业建设信息,负责文件处理和印章管理,接待来访人员,安排会议和内部事务,保障机关安全。
2. 财务室: 执行财经法规,制定林业资金投资计划,监督财务活动,严格资金管理,进行内部财务检查,培训财务人员,管理财务数据。
3. 经济林场: 编制林业规划,储备和申报项目,配合财政部门规划,监督项目实施和验收,管理项目档案。
4. 绿化办公室: 宣传造林政策,制定绿化规划,组织义务植树,编制城市绿化规划,完成上级任务。
5. 种苗管理股: 促进业务学习,执行种子法规,负责苗木管理,抽检种苗,制定发展规划,管理种苗交易。
6. 林木检疫站: 执行病虫害防治政策,负责检疫工作,预测预报病虫害,培训专业人员,监督森林资源。
7. 国有场圃管理站: 编写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,指导良种引进,监督场圃生产,协调社会治安管理,审核生产费用。
8. 森林派出所: 预防打击林业犯罪,维护林区治安,保障林木安全,协助护林队伍建设。
9. 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: 宣贯林业政策,制定规划,推广技术,监督项目实施,协调乡镇林业建设。
10. 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: 负责退耕还林具体业务,宣传贯彻政策,实施验收与补助,制定相关政策。
11.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: 执行森林防火法规,组织宣传教育,管理防火队伍,规划防火设施,处理森林火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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