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优惠政策
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为了鼓励开放型经济发展和优化投资环境,制定了以下优惠政策:
1. 税收优惠: 对于高新技术、农产品加工、生物制药等符合产业导向的独立核算企业,以及重化工企业(年销售收入5000万以上,税收500万以上),所得税减免按照国家和省级西部大开发政策执行。
2. 奖励机制: 高纳税额企业将获得地方政府的年度奖励。例如,年纳税100万以上的企业,增值税地方财政所得部分将按比例逐年奖励,用于扩大生产。
3. 用地政策: 投资者可通过出让或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,工业项目可享基准地价优惠,且支付困难的企业可分期缴清土地出让金。
4. 配套服务: 实行政务服务中心联审联办,提供一站式服务,并实行重点企业挂牌保护和统一联检制度,确保企业权益不受侵犯。
5. 优先待遇: 对于重点企业,如年纳税额达到1000万以上的,将享受公安机关联系、绿色通行证和《企业创业卡》等特别优待。
6. 奖励机制: 招商引资项目建成后的引资人将根据地方实得税收总额获得奖励。
这些优惠政策旨在吸引投资者,促进区内产业多元化发展和税收增长。
扩展资料
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是1999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。开发区自2001年正式开始运行以来,充分利用当地的综合优势,大力调整产业结构,推进城镇化,加速新农村建设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取得了较好的成效。面对新的形势,开发区将努力打好省级开发区、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基地这两张牌,积极主动融入玉铜松循环工业经济带,充分发挥开发区的示范、带动、辐射作用,着力把开发区打造成玉铜松工业经济带中的核心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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